这三个劫匪脑袋虽然不聪明,但确实不怕死。
剩下的这个家伙见马丁左轮的子弹打空了,露出一口快烂光的牙齿,掏出弹簧刀就跑上来找马丁肉搏。
“唉,我讨厌这个充满了暴力和诡计的城市。”
马丁叹了口气。
随即,巷子里又响起了枪声,最后一个劫匪的两个膝盖都被打穿了。
“我可没说过我只有一把枪。”马丁握着第二把枪,语气冰冷的说道。
“我给过你们机会,是伱们不珍惜。”
马丁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某个人的脑袋,命令道:
“现在,把你们身上的值钱东西都掏出来。我只要纸币和容易变现的物品。”
在死亡威胁下,三个劫匪忍着痛苦将身上的东西都掏了出来,加起来一共有五百多现金,都是他们刚抢到手的,还没捂热乎就要丢了。
至于戒指珠宝什么的,虽然没地方变现,但对方掏出来,马丁还是收了起来。
马丁挥舞着绿油油的一沓钞票:“这买卖真是不错。如果你们再有钱多到花不完的时候,欢迎再来找我哦!”
去尼玛的,把我们当成提款机了是吧!
该死的混蛋。
看着指着自己的黑洞洞枪口,因为丢钱而雄起那么一点的劫匪又萎了下去。
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!
马丁迎着他们敌视的目光,摆手说:“滚吧!”
哥谭是个残酷的地方,三个没钱没武器的毒虫,运气好,也许几天之后就会被冻死在贫民窟的街头。
运气不好,就会被黑帮抓去,摘掉身上还能用的器官还债。
或者,更惨!
马丁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,挥挥左轮,示意他们滚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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