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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一切,李牧自然是不知道的。
他开始跑村。
和他想象的一样,有了前面四天的铺垫,当他登门而去时,其他村的人有修蹄需要的人,基本上都已经等着了。
而到了别的村里,这些人也都是热情的'牧哥儿''牧哥儿'的叫着他,跟在李家村也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甚至这些村里都有李家村嫁过去的女儿,各种姑婆、姑姑、姐姐的,哪怕之前并不认识,也不熟悉,但等他登门去,也对他甚为亲近热情。
这就是在古代农村,有一门独家手艺的好处。
别说这个类似古代的世界,就算是放眼前世,有一门独家手艺的人,在农村,那也是相当吃香的。
比如屠夫,一到过年,那是忙都忙不过来。
各家有杀猪需求的,都要请屠夫过来杀猪宰羊。
有时候生意好,过年那一个月,家里连锅火都不开。
而如今李牧这一手修蹄的手艺,在这个世界,比屠夫都要更加吃香。
无他,这个世界,哪有那么多人养的起猪?
大型牲口,不是牛,就是驴,或者骡子,驽马这类可以直接给家庭增加收入的牲口。
类似猪这种纯养着吃的,那都得是家里条件相当好的才养得起。
比如九婶家。
在这种情况下,只要和牲口挂钩的职业,基本都很吃香。
比如县里的牛医,就专门给这些牲口瞧病,却可以在县里置办产业,甚至还能招收一大堆学徒……
就是这么个原因。
李牧不算牛医,但他干的事儿也有点类似,在这种情况下,自然很容易受到村人的尊敬和爱戴。
他按照原计划,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走过去。
清晨出门,一般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才回村。
也因为有了这么一行,让他对附近的村子和村里人也都熟悉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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